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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围海股份围海股份(SZ:002586)2023-09-22 19:0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 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 为,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