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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奥拓电子奥拓电子(SZ:002587)2023-12-07 18:0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 和准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