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9343220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9343220股,全部为普通股股票[19] 股东相关 - 公司发起人刘桂雪认购4200万股,持股比例56%[18] - 公司发起人潘洪沂认购600万股,持股比例8%[18] - 公司发起人熊若刚、姜可军各认购37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5%[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书面请求诉讼或自行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5]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1][72]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特定股东或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名[76]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86]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9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1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股份收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12]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4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43] -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4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52][153]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0]
大连电瓷: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