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6] - 4月12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6] - 5月8日14时30分股东大会于南京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7] 参会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33.05亿股,占比87.48%[11] - 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28.94亿股,占比76.61%[12] - 网络投票12人,代表股份4.11亿股,占比10.87%[13] - 中小股东和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24亿股,占比3.29%[14] 提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四项议案赞成票33.05亿股,占比99.9979%[19][20][21][23]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33.04亿股,占比99.9797%;中小投资者赞成票1.24亿股,占比99.4612%[24] - 多项提案有不同比例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票[25][26][27][29][30] 会议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等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