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候选人有关资料,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我们认为: 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未发现各位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