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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002611东方精工(002611)2024-09-23 20:5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53人,其中董事、高管4人[11][26][39] -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不超2133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75%[12][29][39]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12][29][40] -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2.64元/股[12][33][36]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48个月,可延长,单次不超12个月,锁定期12个月[14][41][42] 业绩考核 - 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14][46] - 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或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47] - 2024 - 2025年两年平均归母净利润或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7] - 2024 - 2026年三年平均归母净利润或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47] 股份回购 - 2021 - 2022年公司回购股份106652136股,占总股本比例8.04%,累计支付约5.51亿元[31] - 2022年公司完成85321704股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注销工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21330432股[31] - 公司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超过10亿元(含)[30] 认购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认购639万股,占比29.96%[39]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拟认购1494万股,占比70.04%[39] 解锁安排 - 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分别为40%、40%、20%[45] 会议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3] - 持有人会议表决,议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超过1/2份额同意视为通过(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57] 管理委员会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58] - 管委会委员变动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经出席会议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超1/2份额通过[58] - 管委会主任由管委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8] - 管委会不定期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会议可口头通知[60] - 管委会委员提议临时会议,主任应在3日内召集和主持[60] - 管委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4] 其他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至计划实施完毕[66][68]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包括公司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及应计利息、资金管理收益等[69] - 员工持股计划费用在锁定期内摊销,计入相关费用并增加资本公积[70]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71]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未延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满满足条件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内终止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2]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72] -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73] -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连续服务期限未满48个自然月,其未解锁部分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76] - 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76] -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辞职、离职等7种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处理其权益[78] - 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条件、退休、因执行职务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其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79] - 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已解锁已实现现金收益部分可继承,未解锁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让原持有人或继承人继续享有权益[80]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8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意见[82] -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不晚于相关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2个交易日前公告[83] - 员工持股计划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83]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并过户[8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84] -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84]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整体放弃股东表决权,保留其他股东权利[84] - 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87] -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等问题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87] - 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