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概况 - 1996年12月9日公司前身成立,2010年更名,2011年上市[8] - 公开发行A股3400万股,注册资本124,097.84万元[8][9] 员工持股计划 - 参与对象为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等[12] - 资金来源为长期激励奖励基金[12] - 存续期48个月,分三期解锁,比例40%、40%、20%[14] - 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不超2133万股,占比1.75%[15]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任一持有人对应股票数量不超1%[15] 股份回购 - 累计回购股份106,625,136股,占总股本8.04%,支付5.51亿元[14] 时间节点 - 2024年9月19日征求员工意见,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19] - 20日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24日公告相关文件[20] 合规情况 - 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体资格,草案符合规定[29] - 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