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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611东方精工(002611)2024-10-09 18:38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 层、9 层、10 层、13 层、1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5/9/10/13/17F, Broadcasting Tower,No. 14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Beijing 100022,China 电话(Tel):(010)65219696 传真(Fax):(010)88381869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 1 页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广东 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