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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3-08-14 21:3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2023年8月)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对象接待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等 特定对象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更 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包括 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接受特定对象的访问与交流,包括但 不限于: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