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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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报告
2026-03-31 19:37
股权变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3,543,990股[1] - 董事长吕强发行后持股比例降至31.50%[1] - 多位董监高发行后持股比例降低[1] - 部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数及比例均为0[1]
哈尔斯(002615)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3-31 19:37
回购情况 - 公司回购资金8000万 - 1.6亿元,价格不超11元/股,后调整为10.85元/股[1][2] - 2025年9月2日首次回购37万股,支付299.0991万元[2] - 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回购1023.895万股,支付8209.351575万元[3] 增持情况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76.5万股,金额602.17775万元[7] 股份占比 - 回购前限售股占34.43%,回购后占36.63%[8] - 回购前无限售股占65.57%,回购后占63.37%[8] 用途与影响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36个月未用将注销[10] - 回购符合规定和方案,不影响公司经营[4][5][9]
哈尔斯(002615)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2026-03-31 19:37
股份发行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93,543,99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8.07元/股[3] - 新增股份于2026年4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2][3] 股本变化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66,267,732股增至559,811,722股[3] 股权变动 - 控股股东等持股比例从48.12%被动稀释至40.08%[2][3][4] - 吕强等多人权益变动后持股占比降低[4] 权益变动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导致控股权变化[2]
哈尔斯(002615)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6-03-31 19:36
公告信息 - 公司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1]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于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6-03-31 19:36
发行情况 - 发行股票数量为93,543,990股,价格8.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54,899,999.30元,净额743,031,230.92元[10][34][41] - 发行后总股本为559,811,722股,调整后每股收益0.5119元/股,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0股[10] - 新增股票上市数量93,543,990股,上市时间2026年4月3日[11][78]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2026年4月3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12][79]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20名,以现金方式认购[38] -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比率为110.85%[40] 时间节点 - 2023年12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3] - 2024年4月2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4] - 2025年3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发行股票方案相关议案[23] - 2025年3月21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相关有效期的议案[24] - 2025年7月1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意见告知函[25] - 2025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12个月有效[27] - 2026年3月3日收盘后,向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28] - 2026年3月6日9:00 - 12:00,保荐人收到31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30] - 2026年3月6日为本次发行时间[37] - 2026年3月11日主承销商专用账户收到认购资金,3月12日划转认购款[44] - 2026年3月27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受理公司新股登记申请[48][76] 股东情况 - 发行前截至2026年2月27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255,903,460股,占比54.88%,吕强持股176,327,685股,占比37.82%[83] - 发行后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变为559,811,722股,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256,381,557股,占比45.80%,吕强持股176,327,685股,占比31.50%[84] - 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变[85] 财务数据 - 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379,218.13万元,负债总计209,718.59万元[96] - 2025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243,697.15万元,净利润9,985.74万元[98] - 2025年1 - 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91.3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189.47万元[100][101] - 2022 - 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35,263.55万元、278,851.73万元、337,641.47万元和379,218.13万元[105] - 2022 - 2025年9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7,057.63万元、132,656.96万元、166,179.19万元和209,718.59万元[107] - 2022 - 2025年9月30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5倍、1.75倍、1.52倍和1.27倍[108] - 2022 - 2025年9月30日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1.18倍、1.27倍、1.07倍和0.83倍[108] - 2022 - 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25%、47.57%、49.22%和55.30%[108] - 2022 - 2025年1 - 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71次、10.77次、10.05次和6.13次[110] - 2022 - 2025年1 - 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37次、3.30次、4.29次和2.82次[111] - 2025年1 - 9月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68%,2024 - 2022年度分别为3.68%、3.97%、4.20%[102]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187,395.65万元,占比49.42%;非流动资产191,822.49万元,占比50.58%[105]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负债147,311.96万元,占比70.24%;非流动负债62,406.63万元,占比29.76%[107] 其他 - 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主营业务不变[89] - 中银证券认为哈尔斯向特定对象发行上市符合相关规定并承担保荐责任[117][118] - 自发行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无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120] - 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120] - 备查文件包括上市申请书、保荐协议等[122][125][126] -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备查文件[123] -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3:00 - 17:00可查询[124] - 信息披露网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125]
哈尔斯(00261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6-03-31 19:33
公司基本情况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15,2011年9月9日上市,注册资本466,267,732元[12] - 主营业务为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产品涵盖保温杯、保温壶等[13] 业绩数据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计379,218.13万元,负债总计209,718.59万元[16]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243,697.15万元,净利润9,985.74万元[18] - 202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91.33万元[20] - 2025年9月30日流动比率1.27倍,资产负债率(合并)为55.30%[22] - 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在61.74% - 69.82%之间[23] - 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24%、31.20%、28.00%和26.90%[30] - 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83.53% - 88.55%之间[32] - 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分别为 - 3,741.86万元、386.22万元、 - 4,183.34万元和 - 696.51万元[32] - 前次募投项目2023年至2024年末的预期效益实现率为93.37%[29]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在15.89% - 17.77%之间[33] 产品与技术 - 产品适用场景包括户外休闲、办公居家等[14][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拥有已获授权境内专利755项,其中发明专利70项,实用新型387项[8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已发布标准共计43项,其中包含国家标准7项[85] 市场情况 - 产品远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84]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确定20名,不超过35名[46][76] - 发行数量为93,543,990股,未超过拟发行股票数量103,695,054股且超过其70%[48]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6年3月4日,发行价格为8.0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49][77]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50][79]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4,899,999.30元,净额为743,031,230.92元,用于“哈尔斯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5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53] 其他事项 - 需在2023年12月28日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哈尔斯路老厂区产能搬迁[37] - 保荐人督导公司完善相关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91] - 发行人承诺配合保荐人履行职责,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92]
哈尔斯(002615)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3-31 18:45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 - 15:00[3]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139人,代表股份220,734,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4036%[4]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217,226,0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650%[6] -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217,242,18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724%[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中,同意219139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6%[15] 中小股东情况 - 中小股东同意5534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157%[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中,中小股东同意5526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090%[15]
哈尔斯(00261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3-31 18:45
股东会基本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审议通过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月12日公告[4] - 本次股东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审议8项议案[5] -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8]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213,612,9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420%[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名,代表7,121,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16%[6] - 出席并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33名,代表7,121,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16%[7]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中小股东同意5,513,045股,占77.4152%[10] - 议案2中小股东同意5,519,445股,占77.5051%[11] - 议案3中小股东同意5,519,545股,占77.5065%[11] - 议案5中小股东同意5,529,195股,占比77.6420%[13] - 议案6中小股东同意5,527,945股,占比77.6245%[14] - 议案7中小股东同意5,534,445股,占比77.7157%[15] - 议案8中小股东同意5,526,845股,占比77.6090%[16] 股东会结果 -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6]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7]
哈尔斯(002615) -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6-03-31 18:42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12月26日,1990000股公司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3.17元/股[2] - 2024年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2026年3月30日届满[2]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50%[4] - 结合2025年度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确定是否解锁[5] - 存续期120个月,可提前终止或延长,变更需份额持有人和董事会同意[6][7]
哈尔斯(002615) -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6-03-31 18:37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11日[2]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 -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5名激励对象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 - 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行为[5]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