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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3-08-14 21:3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修正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 条款 |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 | | |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 | | | (五)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 | (五)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 | | | |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 | | | 二以上通过。 | 通过。 | | |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 删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 | 第 | 七 | 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 | 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 条 | | 股子公司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