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