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4月) (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 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发、 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其 他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