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第二章 成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