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超材料业务 发展。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 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签署本次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我们同意聘任栾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洋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