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宜,是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587 号《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核准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 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独立董事:李华峰、彭剑锋、赵琰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