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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光启技术光启技术(SZ:002625)2023-12-05 19:1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议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并由审计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 3 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