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修订后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修订后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符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