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5]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9] - 召开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职责与流程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9] - 下设工作小组由证券事务部、风控审计部、财务管理部组成,由董事会秘书牵头[6]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3]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8] - 工作小组负责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6] 表决与委托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1]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每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21] 其他规定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必要时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但非委员无表决权[23]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名,会议文件应妥善保管,参与人员有保密义务[23] - 会议形成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3]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2022年4月细则同时废止[25]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5] -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