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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安洁科技安洁科技(SZ:002635)2024-03-28 20:57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0]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8]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关注情况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11]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需关注[11] 解聘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严重行为时公司应解聘[1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18] 监督与处罚 - 监事会负责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工作[16] - 发现选聘违规应责令相关主体纠正并警告[16] - 已完成选聘但事务所不符要求应责令解聘并通报批评责任人[16] - 情节严重或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