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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安洁科技安洁科技(SZ:002635)2024-08-21 18:3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董监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1]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董监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6]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董监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特殊情况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在股东大会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5]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5] - 现任董监高个人信息变化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变动报告与公告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董监高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5] - 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份,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4]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严重时承担赔偿责任[22] 增持规定 - 权益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2%[18] - 增持主体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8]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0]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