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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勤上股份勤上股份(SZ:002638)2024-04-19 20:28

业绩补偿和解 - 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信中利、张晶达成和解,二者以15%股份(7,089,948股)补偿,公司1元回购注销[15] - 2020年6月2日公司与创东方达成和解,创东方以15%股份(444,445股)补偿,公司1元回购注销[15] - 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曾勇、朱松达成和解,公司1元回购12,528,888股股份并注销[16] - 2022年10月25日公司与华夏人寿达成和解,公司1元回购59,661,376股股份并注销[17] 诉讼进展 - 2019年9月25日公司对华夏人寿等股东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提起诉讼[14] - 2022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业绩补偿诉讼一审判决,2023年1月5日生效,已申请强制执行[17] - 公司业绩补偿诉讼一审胜诉,被告未上诉,判决于2023年1月5日生效[23] - 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20.0268万元由公司负担[20] - 公司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一审、二审均败诉,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88.2049万元由公司承担[21] - 2023年12月深圳中院裁定张晶及相关方交付证券内容执行完毕[24] - 公司执行异议申请被东莞三院裁定驳回[19] - 公司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于2023年8月2日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驳回起诉[27] - 公司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再审申请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27] 财务相关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9] - 公司与威亮电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转让价格为3169.36万元[18] - 杨勇、龙文环球仍需向公司现金补偿1.967亿元,但履约能力和意愿存在不确定性[25] 保证金事项 - 威亮电器承诺若上市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一审败诉,30日内促成支付3160万元及相关利息作为保证金[28] - 晶腾达曾承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若威亮电器未履行义务则代为履行,减持所得优先偿债,2080万股不早于威亮电器履行完毕解禁[29][30] - 晶腾达2023年1月31日承诺5日内代威亮电器支付500万元保证金[31] - 若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抵押诉讼败诉,晶腾达5日内代威亮电器弥补损失,损失按3160万元及相关利息计算[31] - 若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抵押诉讼胜诉,标的资产他项权利消除后5日内上市公司无息退还500万元保证金[31] - 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晶腾达代威亮电器支付的保证金合计4786.84万元(含前期500万元)[32] - 威亮电器承诺的3160万元及相关利息保证金已由晶腾达代为足额履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