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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勤上股份勤上股份(SZ:002638)2024-06-25 18:28

独立董事制度修改 - 公司拟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内容[2] 任职资格 - 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3]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 近一年有特定情形、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谴责的不得担任[4][5] 提名与审核 - 提名人应了解被提名人情况并发表意见[5] -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前报送被提名人情况[5] - 证券交易所5个交易日内审核任职资格和独立性[6]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 - 辞职或人数不符要求,60日内完成补选[7] 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8] 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指金额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9]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聘请外部机构需全体同意[10] 委员会设置 - 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1] 重大事项意见 - 独立董事需对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1] 延期提议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2] 资料保存 - 公司及独立董事保存资料至少5年,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10年[12][13]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13] 工作支持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协助[13] 经营汇报 - 总经理在年度董事会会议前15日向独立董事汇报[14] 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5] 股东提议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15] 专门会议 - 每年至少一次定期会议,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不定期提前3日,紧急情况不受限[15][16]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7] 会议记录 - 记录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情况等[18]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法律或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