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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6月)
勤上股份勤上股份(SZ:002638)2024-06-25 18: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1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468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3,659.4349万元[6]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50万美元净资产,占比50.50%[16] - 公司总股本为143,659.4394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会不执行相关规定,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24] - 公司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39]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书面反馈[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0]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4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3]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期间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5]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向全体股东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监事、高管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8]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8]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其余忠实义务持续至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1年[69] - 董事会由6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组成人数的1/3,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7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89][90] - 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每届任期3年[92] - 有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93]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3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3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4]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审议批准;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4]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或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董事会审议即可;反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5][7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或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董事会审议即可;反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6] - 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董事会决议批准;达3000万元且占比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7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7]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7]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8]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1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该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0]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1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天通知[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