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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雪人股份雪人股份(SZ:002639)2024-05-21 20: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不少于5名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4] - 职工代表担任董事最多不超过1名[4]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0]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1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要求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1] 表决规则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其过半数通过[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主持人决定是否暂缓表决[19]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24] - 决议公告包含会议通知等内容[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6] - 非特定人员查阅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28]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