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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
雪人股份雪人股份(SZ:002639)2024-05-21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260.2178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260.2178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林汝捷认购股份4910.40万股,持股比例40.92%[10] - 陈胜认购股份1509.60万股,持股比例12.58%[10] - 陈存忠认购股份1131.60万股,持股比例9.43%[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最多不超过一名[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紧急情况除外[69] 总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6]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90]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9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06][10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