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雪人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雪人股份雪人股份(SZ:002639)2024-05-21 20:47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29人,代表股份167,085,221股,占总股份21.6263%[6] - 现场会议出席6人,代表股份163,136,453股,占总股份21.1152%[6] - 网络投票出席23人,代表股份3,948,768股,占总股份0.5111%[6] - 中小投资者27人,代表股份9,725,192股,占总股份1.2588%[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超99%[7][8][9][10][11][16][18]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小股东同意9,146,292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4.0474%[12] -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被否决,反对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6.4372%[13]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3.9898%[15]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中小股东同意9,166,292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4.2531%[16]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9.8942%[17] - 《公司章程》等修订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20][21] - 《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64,886,45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98.6840%[22] - 《监事会议事规则》反对2,198,76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1.3160%[22] - 《监事会议事规则》弃权0股,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其他 -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3] - 备查文件含《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国浩律师《法律意见书》[25] - 公告由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