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志刚)
独立董事提名 - 李志刚被提名为兰州佛慈制药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李志刚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证明[3] 任职资格 - 李志刚符合会计专业人士提名条件[6] 合规情况 - 李志刚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 - 李志刚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8] - 李志刚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谴责等[9][10] 任职限制 - 李志刚担任独董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李志刚在该公司连续任独董未超六年[11]
独立董事提名 - 李志刚被提名为兰州佛慈制药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李志刚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证明[3] 任职资格 - 李志刚符合会计专业人士提名条件[6] 合规情况 - 李志刚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 - 李志刚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8] - 李志刚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谴责等[9][10] 任职限制 - 李志刚担任独董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李志刚在该公司连续任独董未超六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