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