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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化学: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002648卫星化学(002648)2024-03-25 19:08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1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能力,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保证董事会决策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从而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