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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海思科海思科(SZ:002653)2023-12-12 16:4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 1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思科"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海思科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海思 科本次激励计划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