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乐军)
(乐军)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 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2023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9 次,其中第四届董事会召 开会议 11 次,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参会并对以 上 19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投出赞成票。 (二)2023 年公司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本人均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1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审 议的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 股票、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