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修订 - 公司注册资本拟从40379.00万元修订为40378.10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拟从40379万股修订为40378.10万股[2]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 - 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董事提名与义务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5] - 其余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辞职报告生效后或任期结束后的2年内仍然有效[6]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6]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监事会发现高管违规行为可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报告[7]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7]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也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7]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7]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有权发表独立意见[8] 信息披露与章程修订 - 公司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指定《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8] - 中国证监会要求按其规范性意见修改公司章程时公司应修改章程[8] -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8]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9]
信质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