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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信质集团信质集团(SZ:002664)2024-03-28 18:51

会议信息 - 信质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28日召开[3] - 公司董事会3月11日决议召集,3月13日发布会议通知[5][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等17人,代表股份232,185,800股,占比57.0997%[11] - 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8,897,200股,占比2.1880%[12] 议案表决结果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获通过[17][18][20] - 三议案同意230,968,400股,占比99.8278%;反对398,400股,占比0.1716%[17][19][20] - 中小投资者同意8,498,800股,占比95.5222%;反对398,400股,占比4.4778%[17][19][20] 决议效力 - 德恒律师认为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