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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德联集团德联集团(SZ:002666)2024-09-06 19:02

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从754,329,268元修订为787,999,301元[2] - 公司股份总数从754,329,268股修订为787,999,301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8]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股份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质权人不得在该期限内行使质权[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时间限制[11] -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权益受损书面请求其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5] 会议与决议 - 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分别由过半数董事或监事推举人员主持相关会议[16]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6]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18]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时,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8] - 董事或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当选需得票超出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20] 人员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等职务[20] 董事职责与责任 - 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谋取公司商业机会、自营同类业务[22] - 董事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4]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24]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2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含)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等,弥补亏损有顺序[3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违规分配股东应退还,造成损失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30]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3] - 公司有特定情形且未分配财产时,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33]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35]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或“股东会会议”[39] - 相应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则[3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39] - 修改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9]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专人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