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8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 - 兼任总裁或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4] -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4] - 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4] - 董事会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4] - 董事会决定高管及审计等人员聘任解聘[4] 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闭会期间行使职权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需特定表决通过[6] - 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需特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7][8] - 发行新股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履职[6][10] - 关联董事需报告,会议及决议有特定要求[10] 其他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涉及委托出席等内容修订[11][12] - 董事会决议责任修订,违规致损参与董事担责[12] - 全文“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12] 议案进展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