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美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美大浙江美大(SZ:002677)2024-04-18 15:46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股份收购 - 收购股份第(六)项情形需满足股价跌幅或低于最高价50%条件[3]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下持有股份数、注销或转让时间有规定[3]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5]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特定比例通过[6][7]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需研究相关事宜[5] - 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分红提案[5] - 董事会未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等[6][7]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情况并专项说明[6][8][9]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与股东沟通[5][6][7] - 公司发展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按规定处理利润分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