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5] 任职与解聘 - 担任需取得深交所培训合格证书,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6]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1][14] 职责与配套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9][11] 考核与生效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16]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