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监管措施 - 福建证监局责令龙洲股份改正,记入诚信档案[2] - 对陈明盛等三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档案[4] 整改要求 - 公司及责任人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4] 后续权利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4] 影响说明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5]
监管措施 - 福建证监局责令龙洲股份改正,记入诚信档案[2] - 对陈明盛等三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档案[4] 整改要求 - 公司及责任人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4] 后续权利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4] 影响说明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