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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宏大广东宏大(SZ:002683)2023-08-24 17:1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3 年 8 月 9 日 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 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 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 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 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