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总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29 层、10 层、11 层 1-4 单元 邮编(P.C):510623 电话(Tel):020-37181333 传真(Fax):020-37181388 网址(Website):www.etrlawfirm.com [ETR LOGO] 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2023)广信君达法意字第B171729-4号 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