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百洋股份百洋股份(SZ:002696)2023-12-26 16:43

委托理财资金 - 用闲置资金,不挤占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7] - 不投风险评级3级以上等理财产品[9] 购买期限与条件 - 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保本且不影响投资计划[10] 审批额度 - 单笔金额不超1000万元且收益不超50万元,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审批[12] - 超1000万元且不超净资产10%或收益超50万元且不超净利润10%,董事长审批[12] - 其余按《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12] 报告与审查 - 财务部按季度和年度报告委托理财情况[16] - 审计部每季度审查并报告[16] 应急处理与制度施行 - 发现不利因素,财务部24小时内通报[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