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7月)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3] - 选聘方式首选公开招标,也可用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9] 选聘条件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执业资格等[4]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4]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18] - 公司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前任情况等[18][19][24]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改聘情况 - 出现六种情况时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0]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选聘[21]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从五个方面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2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25] - 经股东大会决议,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25]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6] - 注册会计师违规,审计委员会通报、举报并更换该注册会计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