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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百洋股份百洋股份(SZ:002696)2024-10-08 20:3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988.00万股,占股本总额2.8525%[10][32] - 首次授予不超过889.20万股,占授予总量90.00%,预留授予不超过98.8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0%[10]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9人,占2023年末在册员工总数2.72%[1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11][37] - 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12][39] -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13][4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分年度业绩考核,以2021 - 2023年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50%,2026年不低于100%,2027年不低于150%,且各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90%[13][54] 授予价格与对象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44元[44] - 公平市场价格按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每股4.877元与前60个交易日均价每股3.954元的孰高值确定[45]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不低于规定价格较高者的50%[46]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中层及部分骨干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等[28] - 董事长李奉强、总经理孙立海授予数量均为53万股,各占授予总量5.36%,占总股本0.1530%[34] - 中层管理人员等骨干人员72人授予551.20万股,占授予总量55.79%,占总股本1.5914%[34] 计划实施流程 - 本计划生效需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上报有权部门审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75]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6]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77][78] - 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部分股份失效[78] 其他规定 - 选取“农林牧渔”门类下“渔业”分类上市企业整体业绩平均水平作为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56] - 剔除本公司后,选取申万“农林牧渔”下“水产饲料”“水产养殖”“海洋捕捞”三个细分行业的9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56]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分A、B+、B、C、D五个档次,对应标准系数分别为1.0、1.0、1.0、0.8、0[57][58] -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等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做相应调整[101][103] - 激励对象违规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由董事会负责执行[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