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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海欣食品海欣食品(SZ:002702)2024-04-25 18:4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工作经验[5] - 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8] - 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十二个月不得被提名[8]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候选人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7] - 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特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除职务[18]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1] - 七类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22] - 对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23]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9] - 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29] 履职监督与保障 - 履职监督重点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27]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3] - 闭会期间按月报送经营管理情况[3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履职支出费用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支出[34] 其他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7] - 公司关注借款或资金往来高于300万或净资产绝对值5%情况[2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25] - 公司公告独立董事意见,分歧时分别披露[30] - 为独立董事设常设机构、办公场所并配工作人员[32] - 任职初安排负责人介绍公司情况[32]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及时提供信息[32]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 细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37] - 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