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非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