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欣食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欣食品海欣食品(SZ:002702)2024-04-25 18:42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欣食品"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海欣食 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 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