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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光洋股份光洋股份(SZ:002708)2023-12-28 11:50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根据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 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特制订 本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作为独立董事委员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