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