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经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